丧失劳动力,终止与单位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提取
在深圳交的公积金,丧失劳动力,终止与单位劳动合同,交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可以办理吗?一起来看看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提取途径:可通过“i深圳”APP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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