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攻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政策原文: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全文

贷款条件
普通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缴存情况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2)符合本市人才购房政策且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2)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3)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4)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三)限制贷款情形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温馨提醒

1.港澳台同胞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非本市户籍人员。

2.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灵活就业人员账户的灵活就业人员,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灵活就业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3.公积金账户有销户后重新开户情形的,除因合并销户、外部转出销户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外,其余情形不可合并计算销户前的缴存记录,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开户起计算。

4.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应至少缴存公积金到贷款前两个月。

5.借款人从申请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规定逐月、连续缴存。

6.单位缴存职工一年内如因工作调动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含)的未连续缴存记录,由单位提供证明后,可视为连续缴存。单位出具的补缴证明应包括职工姓名、证件号码、入职时间、补缴原因等要素,并承诺今后按时汇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7.已办理转移登记(即交易过户)的二手楼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公积金贷款流程,借款人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需在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同意之后,否则公积金中心不受理此类贷款申请。

广清互贷

贷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自愿缴存职工因必须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暂时不能申请);

2.在广州、清远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3.在清远市区(清新区、清城区)等区域购买住房;

4.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

贴息贷款

(一)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公积金部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商业贷款部分由承办银行审核):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广州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广州市户籍职工待遇;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不予贷款情形: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限制贷款情形: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还清逾期金额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的,注销卡后(以个人信用报告更新为准)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6.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商用房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或任意种类贷款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贷款被划分为关注、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贷款状态正常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有“正在执行中”的法院强制执行记录的,执行期间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或经其他途径证实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共有产权房贷款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贷款时,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3.已签署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普通公积金贷款材料

>>广清互贷材料

>>贴息贷款材料

>>共有产权房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普通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提出贷款申请

2、前往承办机构申请,或自主录入贷款申请

3、承办网点录入(3个工作日)

3、承办网点审批(2个工作日)

4、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5、签署借款合同

6、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4个工作日)

7、办理过户、抵押

8、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9、承办网点录入并上报放款资料(1个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放款(1个工作日)

备注:

①由银行代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件的组合贷款,银行需在收齐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料交给担保公司及时录入。

②办理过户、抵押,及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时限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理时限为准。

③中心审批的环节共3项,包括:中心资格审批、中心放款审批、放款,共计7个工作日。(如遇年度结息、年终结算等特殊原因,放款时间可能需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④公积金中心在综合考虑职工提取和贷款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心资金流动性情况有序实施年度贷款发放额度,按照贷款办理的先后顺序受理和发放贷款。

⑤以上业务办理环节欢迎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承办网点或致电020-12345政务热线咨询或投诉。

>>广州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



广清互贷申请流程:

1、职工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初审

3、广州公积金中心审批

4、签署借款合同

5、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规模初审

7、广州公积金规模审批

8、发放贷款



贴息贷款申请流程:

1、职工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初审

3、广州公积金中心审批

4、签署借款合同

5、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发放贷款

7、银行返回成功放款数据

8、公积金中心贴息

贷款额度
普通公积金贷款额度(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不适用):

(一)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一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8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3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所购住房为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我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我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4.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额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缴存职工收入按以下标准认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未达本市当时缴存基数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缴存基数达上限的,其个人收入以其缴存基数和工资两者之间的较高值为准,工资以缴存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的数额为准。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1.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上述信息如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交。

备注: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中,所有未注销的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等查房产情况显示用途是“居住用房”或“住宅”的均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范围。

2.购房人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多的一方的套数计算。

>>广州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



广清互贷额度:

2023年申请广清公积金互贷贷款额度是多少?



贴息贷款额度:

广州公积金贴息贷款可贷额度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

由于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故其房屋成交价为个人购买的份额金额,可贷额度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利率实行一年一定。

贷款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期限在1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法定贷款利率计息。



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利率优惠政策:

1、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商业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贷款年限1—5年(含):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商业贷款年利率为3.35%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商业贷款年利率为3.75%

贷款年限5年以上: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1%,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1%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5%

2、节约利息幅度:以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为例,按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假设商业贷款年利率为首套4.1%,二套4.5%,则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约20.22万元;购买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比商业贷款节约利息支出约19.24万元。

贷款地点
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经办网点大全(地址+电话)

广州公积金贷款银行经办网点汇总(地址+电话)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的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超过50年。

(二)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退休年龄一般按照男性60岁,女性55岁计算。高级专家、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期限最长的计算。

审批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公积金中心应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放款1个工作日)。

准予贷款的应通知受托机构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还款方式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

(一)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分成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方式时,需注意月还款额不能大于家庭月总收入的50%。



按月还贷

按月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中心于每月约定还款日自动划扣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贷款房屋地址在广州市且任一借款人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除外)。

在按月还贷期内,采用不足额划扣方式(即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也扣除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当期部分贷款本息,仅对差额部分记逾期和罚息),按照主借款人、第二借款人、第三借款人的先后顺序进行划扣。

所有借款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以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应在还款日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缴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缴存金额到账时间计算),或增加符合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提取人账户进行补充划扣。

还贷缴入业务和增加提取人账户业务可前往中心归集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或通过网厅、微信公众号自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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