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必须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

(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在缴存人或配偶户籍所在省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三)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东省内按揭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注:自住住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性质”或者“规划用途”需体现“居住”。
<上一篇 广州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取 >下一篇 没有了
返回首页
微信:gjj163388
(轻触复制)
手机:18702093830
(轻触拨号)
微信号:gjj163388

微信号已复制

打开微信添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