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
缴存人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委托他人代办的,除提供所办提取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外,视被委托人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一)委托单位申请提取的(需委托两名单位经办人或一名经办人一名单位职工同时到场,销户提取不得委托经办人),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原件1份)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替。当缴存人账户为封存状态时,不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业务。

  (二)委托配偶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1份)、配偶身份证(原件1份)。

  (三)委托父母或成年子女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户口簿(原件1份,同一户籍时)、出生证明(原件1份,非同一户籍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四)公证委托他人申请提取的:另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若委托公证书上已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可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五)委托监护人申请提取的:

  1.被监护人为成年人的:监护人为配偶或其他近亲属的,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1份)并签订《监护人承诺书》(原件1份);监护人为其他个人或组织的,需提供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担任监护人的材料(原件1份)。

  2.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或其他近亲属的,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被监护人出生证明等)(原件1份)并签订《监护人承诺书》(原件1份);监护人为其他个人或组织的,需提供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其担任监护人的材料(原件1份)。

【缴存业务】

  缴存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账户合并、账户转移、查询等个人业务(个人密码业务、灵活就业个人开户登记不可委托他人代办),本人确有困难委托他人办理的,视被委托人情况按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提供相应材料代办缴存业务,当缴存人账户为封存状态时,不可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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