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办理
一、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配偶或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 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二、申请时间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
三、办理方式及流程
网上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人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四、申请材料
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登记簿查册表(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注:若原批准图纸上已明确标识预留电梯井的,可提供该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复印件。
3.增设电梯费用分摊书面协议(复印件1份)
4.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施工协议(复印件1份)
5.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1份)
6.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
7.《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
8.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原件1份)
9.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1份,住房为双方父母拥有所有权的需提供)
10.本人确有困难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根据《委托他人代办个人业务办理指引》提供其他材料
五、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只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六、事项说明
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2.转入银行账户需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当提取额度大于1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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